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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对于医院来说,“争分夺秒、救死扶伤”这样的词汇一定排在“收费、身份辨别”之前,哪怕遇到的是身份不明或没有负担能力的“无主病人”,医院也往往会本着“先救人后付费”的职业操守予以救治,很多医院的急诊科都是收治“无主病人”最多的科室。
病人的病痛解决了,医院头痛的事儿来了,由此产生的费用怎么办、无主病人由谁买单?一直困扰着医疗机构。河南、江西、河北、黑龙江等多地出台专门制度,急救病人没钱也能看病。然而新制度实施半年多来,医院先行垫付的救治资金遭遇了报账难题。
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出台近半年,全省8000多名患者申请应急救助基金5216.86万元,但目前得到支付的资金仅为1229.72万元,近4000万元差额的的背后就是很多医院共同遭遇的“报账难”。
范文英:看到病人不救,我们绝对会内心不安的,不管什么情况,我们先把人救回来再说,救回来费用怎么办?等到我们去要找支付的时候,你往往找不到地方。
范文英是洛阳一家三甲医院的工作人员,最近一直让她头疼的事情,就是医院全力抢救了急救病人,医疗费用却找不到人承担。
范文英:去年一年我们收不少了,收完了就走了。但是我让谁来报销,我们找不到人。长期这样运转,医院怎么办?
为解决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患者的救治问题,缓解一些医疗机构垫资的压力,河南省去年11月份制定了《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对救助对象的认定、费用审核流程、基金的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等进行明确。但郑州某医院的医务科主任王红介绍,去年医院为患者垫付急救医疗费好几十万,真正能够按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报下来的只有几千元。
王红:我们只是给他报过去了,按照他那个标准的话,给我们回复的金额就是几千块钱,实际上就是我们院承担的远比这高得多得多。
记者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目前河南省共有344所医院8708名病人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5216.86万元,但当前仅支付了1229.72万元,中间差额近4000万元。
开封一医院工作人员赵先生:发不出去,因为,医院拿不到这些东西,材料审核,我们都不过关,这4000多万审核不了。
根据《实施办法》,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行多部门联动,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医疗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核查患者的身份,民政部门要协助基金管理机构共同做好对患者有无负担能力的鉴别工作。医院在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时,须按规定的表格逐项填写,然后加盖公安、民政相关部门的公章。洛阳一家三甲医院的工作人范文英说,目前多个部门沟通机制还不够畅通。
范文英:上个礼拜接的病人,从大马路上拉回来的,三天都没有醒。在这之间,你告诉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来这拍个照片,发个寻人启事,也行啊,也没人来。你看,把人给救过来,所有的医疗措施要我们做,经济负担我们承受,我们还得,负责找人,我们也没有能力再去找啊,他是谁,需要110,公安部门来找,民政部门要和110接上,这个病人到底身份是啥,这不是医院来确认的。
开封一医院工作人员赵先生介绍,像无法查明患者身份的急救病人即指没有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病人的三无病人,在确认这种三无病人的身份时,的确经常遭遇难题。
赵先生:很难很难,要的资料太多了,我们专门安排一个人,要去跑这跑哪。关键,走通也行啊,公安部门,如果是无主的话,你要求我们提供一个东西,才能证明他无主?像民政部门,比如说,你如果需要我们提供啥东西,你得说明。
在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明锁看来,应急救助基金是一些无负担能力患者的救命钱,监管是必要的,监管的同时,要提高部门合作效率。
张明锁:因为咱们现在国家还不发达,即使发达国家,有的也不是全包全揽的,所以咱们这个加强这方面的监督管理我觉得还是必要的。
长期从事医政工作的郑州一三甲医院副院长张先生说,《办法》对于符合资助对象的认定,规定了一套严格的流程。但是,如果在认定的过程中衔接不顺畅,审核周期太长,将导致部分符合条件的患者无法及时使用应急救助基金,从而影响医院紧急救助无主或无力承担医药费病人的积极性。
张先生:这个基金是好事,关键是怎样去把这种程序别弄得那么复杂,而且别让申报起来都那么难,宁简勿繁。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已经开始着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完善工作,力争建立疾病应急救助长效机制与部门联席工作机制。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副处长董薇介绍:
董薇:应急救助是一项新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太衔接,比如,部门的配合,相关资料的审核,还有一些资金的拨付环节。他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绿色通道,才能把这个工作做好,尽量对救助对象的认定,资金审核流程,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这些环节,尽量简化。
刚才说到的是河南,早在一年前,2014年3月底,山东省出台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此后,云南、福建、浙江等地陆续出台相应救助政策。这对患者和医院来说应该都是好事,但要把好事办好,除了政府、社会、医院等多管齐下进行“分摊”之外,更需要从财政上扶持、从制度上兜底。
尽管医院有救死扶伤的职责,但如果不计成本,将各种风险全部由医院承担,恐怕有失公平。长此以往,医院也会不堪重负。所以在我们看来,无论如何,要让医院全力以赴救治病人,就必须扫除其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