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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榆林讯(记者杨超)昨日记者从神木县公安局了解到,1月30日上午8时20分许,一男子在大柳塔派出所引爆自制的爆炸装置,将派出所两名协警炸伤,引爆炸弹的男子也被炸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死亡,两名协警无生命危险。
案件发生后,榆林市公安局、神木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经查,引爆炸弹的犯罪嫌疑人景东风(男,1971年8月出生,未婚,铜川人)2012年12月15日在大柳塔煤矿发生工伤,被医院诊断为轻度颅脑损伤,景东风因此与派遣单位陕西国信人力资源公司发生工伤纠纷,拒不接受公司16万元的赔偿方案,坚持索要160多万元工伤赔偿,并多次到神华神东大柳塔煤矿办公楼,采取辱骂,吵闹,踹门等方式干扰煤矿正常办公秩序,行为偏激。大柳塔煤矿先后四次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处理。
据悉,2014年1月21日,经大柳塔派出所反复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协议,国信公司一次性赔偿景东风22.68万元,并予以兑现。之后,景东风又对调解结果后悔,同时对派出所出警处置也表示不满。2015年1月30日上午8时20分许,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到派出所值班室突然引爆,当场将派出所协警刘杰、魏衡炸伤,景东风自己也被炸伤,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据介绍,经专案组民警对嫌疑人景东风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案发前,景东风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情绪,于当日凌晨1时和4时,给朋友发了“最后一次打扰你”、“你再也见不到我了”、“打听着消息吧”等内容的短信。
目前,榆林市公安局、神木县公安局仍在对该案进一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