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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后,一则交警在查处骑摩托车酒驾时,不应该按照机动车查处酒驾时吊销驾照,追究刑事责任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的围观和点评。昨日,记者在街头随即采访骑摩托车驾驶人时,80%的人竟然不知道喝酒骑摩托车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少数人含糊不清。那么,骑摩托车酒驾到底该如何界定?是否有不同的处理法规?交管部门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昨日下午,就骑摩托车酒驾和开机动车醉驾界定时,交管部门负责人说:“除非机动车外,所有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一旦被交警部门查出,就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吊销驾驶员资格,并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机动车是指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所以摩托车也包含在内,只要骑摩托车酒驾被查出,处罚方式等同机动车酒驾处罚方式,一切车全都不能开,交通法规对于营运司机的处罚要比非营运司机更重,酒驾营运车辆被查获即十年内不得重考,即使十年后重新考取驾照,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随后,就广大群众关心的喝酒后骑两轮电动车是否也按照机动车对待时,交管部门法制员花永岗解释道:“两轮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范围,全国都将两轮电动车列为非机动车,所以饮酒骑两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暂时没有规定,因此酒后骑摩托车和酒后骑两轮电动车有着本质的区别。”
昨日记者在西安市建国六巷口看到,路的两边分别停着四五辆载人摩托车,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6名摩托车驾驶人都认为,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但“骑”摩托车没事。其中还有两个司机持有正反不同的意见。
摩托车司机杨师傅说,喝酒不要骑摩托车,这样对家人、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本报记者晁阳 实习生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