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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允许案件“带病”进入起诉程序

2015-2-18 8:01:00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进入论坛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吕贵民)在2月14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强调,要全面正确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健全和落实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绝不允许案件“带病”进入起诉程序。

会议要求,要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完善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标准,规范退回补充侦查程序,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程序。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机制,健全冤假错案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推进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办理程序改革,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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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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