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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张晓航 崔博 记者 杨超)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孔明灯”安全监管工作,全面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有效防止因“孔明灯”燃放引发的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子洲县公安局组织治安大队、各派出所民警走进全县各学校、“孔明灯”经销点、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开展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宣传活动。“孔明灯”属于高空明火飞行物,受飞速、气流等因素影响,会对山林、危险化学品、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民房及其他建筑物造成危害,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民警在宣传中一边向广大师生、群众、“孔明灯”经销商发放宣传单,一边向他们讲解燃放“孔明灯”的危险性和危害性。
同时,民警采取设置咨询台、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节日期间防火、防盗、防抢、防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号召广大群众参与到严打整治中来,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截止目前,共设置咨询台8次、出动宣传车16辆、摆放宣传展板28块、散发宣传单40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