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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沈晓芳)1月30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举报,称咸阳一辆车牌为“陕DA231警”的法院制式警车长时间停放在居民小区,有时候还会接送一位女士,不知道是否合适。
2月11日,咸阳市网信办给出回复,警车驾驶员钟某为咸阳中级人民法院临时聘用人员,接送的女士为其家属。因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咸阳中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当事人已被辞退。
民生热线:陕DA231牌照制式警车停放小区
接到网友的反映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调查组对“警车停放小区”的事情进行了调查。经查,
陕DA231警牌照制式警车系咸阳中院远程执行指挥用车,负责全区执行案件的现场指挥和数据传输任务,经常前往案件执行现场执行任务,工作时效性强,流动性较大。
警车驾驶员钟某是中院临时聘用人员,在秦宝小区租房居住。由于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作息时间不固定,钟某时常在工作期间将车开回住所吃饭休息,并有时接送其家属。
咸阳中院认为,这一行为虽属偶发,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同时也反映出自身对车辆管理不严、督导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因为驾驶员钟某违反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中院对其予以了辞退处理。另外,咸阳市中院对全院驾驶员进行一次作风纪律整顿,学习相关规定,严格车辆派遣使用,教育全体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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