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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延安讯(郭军记者李波)2014年12月29日上午9时许,朱学问等六七名四川籍农民工,代表78名工友向延安市子长县公安局送来“人民公仆、温暖人心”的锦旗一面,感谢子长县公安局为他们讨回180万元的拖欠工资。
据了解,子长县三元小区项目工地四川籍农民工因工地拖欠工资一事,多次到子长县政府上访,上访农民工情绪异常激动,对子长县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造成很大隐患。2014年12月16日,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三元小区2号住宅楼项目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移送子长县公安局调查处理。
12月17日,子长县公安局召开由县检察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就此案件进行梳理研究。对涉嫌触犯《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涉案人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由开发商郭某某,承建方陕西建工集团第十建筑有限公司,转包方王某某、王劲某,陕西乾升建筑劳务公司法人曾某某共同协商支付所拖欠工人工资。陕西建工集团第十建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转包工程给王某某和王劲某,依法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
12月19日,子长县公安局侦查员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到延安市宝塔区,分别到陕十建延安分公司和王某某家中找该二人未找到,二人手机全部关机。12月22日,在宝塔区将王某某找到,最后联系到陕西建工集团第十建筑有限公司总部董事长王晓明,告知了陕十建子长县三元小区项目拖欠工人工资180万元的事情,并要求他通知公司余某某和苗某某连夜赶到子长,配合调查处理此事,王晓明随即联系了余某某和苗某某二人,并要求二人立即赶往子长积极配合处理此事。
12月25日上午,陕十建陕北片区负责人余某某到案后在强大的证据和清楚的事实面前,积极联系处理此事,并与当日将所欠农民工工资筹措到位,经核实工资详情后,于12月26日由县劳动监察大队监督发放所欠78名农民工180万元工资,并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