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本报讯 (记者 屈雪娇 实习生 龙楠 通讯员 冯婷婷) 从2014年12月26日起,宝塔区政府与市区交警部门配合,每天查看城区范围内所有的监控录像,调取乱扔垃圾视频截图,将此作为交警和环卫部门的处罚依据。对于司乘人员向车窗外乱扔垃圾者,罚款20元至50元。
据宝塔区政府副区长王文忠介绍,本次整治范围包括城区三办五乡镇和城郊姚店、李渠、青化砭、甘谷驿镇。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此次整治规定了硬性量化指标,城区每天曝光10起乱扔垃圾行为,城郊曝光5起。通过强化整治,旨在唤起每一个人对环卫工人的关心,强化环境意识。此外,还搭建微信公众平台,每日坚持对向车窗外乱扔垃圾的车辆进行曝光。
据了解,对于被城市视频监控系统抓拍到的,或被市民举报、现场执法等方式确认的向车窗外乱扔垃圾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根据车牌信息,联系当事人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并告知司乘人员到交警部门或环卫处接受处罚。如果在3日内不主动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罚的,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宝塔区环卫局将采用短信再次告知并追踪执法。同时,将在城区电子显示屏对违法乱扔垃圾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拒不配合执法、阻碍公务、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公安等相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