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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讯(记者 吴俊)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和《旅行社服务通则》两项国家标准已经完成报批稿,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报批稿中明确规定,今后旅行社在提供旅游产品时应向游客提供产品说明书,标明餐饮、住宿等各项出游相关要素,使旅游产品的内容对游客做到完全透明化。
《旅行社服务通则》报批稿中规定,旅行社应与旅游者签署正式旅游合同,并向旅游者开具发票,书面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应严格履行与旅游者签署的旅游合同,并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如因客观原因,旅行社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与旅游者基本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或取得旅游者书面确认。此外,旅行社应提供《产品说明书》作为旅游服务合同的附件,标明餐饮、住宿、娱乐、行程、价格、交通工具、目的地注意事项等各项出游相关要素,使旅游产品的内容对游客做到完全透明化。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报批稿中规定,出团前,组团社应召开出团行前说明会,发放并重点解读根据《旅游产品计划说明书》细化的《行程须知》、团队标识和《游客旅游服务评价表》;翔实说明各种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组团社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情况,以取得旅游者的谅解。《行程须知》除补充告知飞机航班号等交通工具的营运编号和集合出发的时间地点以及住宿的饭店名称外,还应列明前往的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组团社和接团社的联系人和联络方式;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急联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