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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敬泽昊)“截至2014年底,全省取消和下放335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幅度达32%。”1月28日,省政协委员张云翔在代表民盟陕西省委员会做陕西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大会发言时,首先肯定了陕西去年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权取得的成绩。
随后张云翔话锋一转,认为目前省级52个部门共有721项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项目235项,仍然偏多。一些部门利用“红头文件”、规章制度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导致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实际效果感受不明显。同时,由于行政审批职能的设置散见于各部门的法律法规,而有些部门之间职责交叉,上下级职能趋同,审批环节和层级仍然过多。
同时,行政审批体制规范化程度不足,政府在放权之后监管力量不足,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不规范、不完善,也制约了陕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
陕西省曾提出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收费标准最低、服务质量最优的省份之一的目标,为此张云翔呼吁:首先应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个别确需继续实施的,经严格论证后通过立法调整为许可事项。定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法定程序及时取消、调整行政管理权限,并向社会发布。
其次完善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与服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不同类别监管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类制定监管工作标准和规范,防止监督缺位形成的管理真空。
再次,张云翔建议,应大力推进部门行政审批向同一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逐步将多部门行政审批权尽量归并至一个行政机关,形成一体化业务运作。并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中介组织的职能、服务标准、收费、责任等,实现依法管理,严禁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
最后,应推动建立健全“放、接、管”协同推进的配套政策。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确定原则和标准的研究,准确认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边界。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探索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健全取消行政审批后相关事项的管理办法,防止监督缺位造成的管理“真空”。细化审批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探索开展第三方机构评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