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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IC供图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5年,我省将持续打好作风建设这场硬仗,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如何建设法治陕西,下一步该怎么走?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们聚焦这一热点话题,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方面面,为法治陕西建设“支招”。
关键词
科学立法
设基层立法联络点
“立群众和发展需要之法”
——顾东武(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地方人大在全面推进法治陕西中的重要作用和地方立法的主导作用。立法方面,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法治陕西,究竟需要立什么样的法?顾东武表示:“要立人民需要的法,立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立务实管用之法。”
他说,今年省人大将出台措施,在统筹做好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基础上,根据国家《立法法》的修改适时修订《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并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做好除西安市之外其他设区市地方立法的准备工作。同时,在科学、民主立法方面,与有关高校及社会团体建立立法协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基层立法联络点等制度。试行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地参与立法项目工作,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这既有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内容,也有陕西自己的创新做法。
建设“法治陕西”任重道远,我省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顾东武代表坦言,陕西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建立法治政府,政府工作人员要用法治思维统领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杜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推进全民学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
关键词
执法要严
“违法成本低,
才造成解决问题不靠法”
——颜明(省人大代表、西安立丰企业集团董事长)
“其实我国依法治国政策由来已久,只是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才开始正式步入轨道。”颜明说,目前社会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办事不依法、遇事不找法、解决问题不用法、化解矛盾不靠法”等问题。部分群众尤其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淡薄,全社会“尊法守法、崇尚法治”的氛围尚未形成。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遇事要么热衷于“托关系找门路”,要么“缠闹访走极端”。
颜明坦言,建设法治政府,政府部门必须处理好“法无禁止及权利”,和民众“法无授权不得行”的关系。政府机关首先做到依法行政,“从政者要带头,保持对法律、规则、私权的尊重和敬畏”。
同时要做好普法宣传,树立法律权威。出台的法律法规除了执法者要知道,还要让守法者明明白白。要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违法成本低,一再损伤法律的权威性,才造成民众解决问题不靠法。”颜明用一个例子解释,2013年飞机晚点,乘客大闹占了跑道,2014年飞机晚点乘客干脆就拆了安全门。假如第一次就按规定处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也许第二次类似的事就不会发生。在颜明看来,严格执法应该是建设“法治陕西”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
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一定是责任政府”
——杨宗科(省人大代表、陕西警官学院院长)
建设法治陕西、法治政府,应该怎么做?杨宗科认为,首当其冲要提高政府部门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在考虑问题时,就会首先考虑是否合法。“比如限牌,政府做类似的决策时,首先考虑其是否合法”。还要坚持依法决策原则,政府的重大决策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会议决定,杨宗科认为,在决策时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性依据。
同时,要严格执法。现在受到人们诟病的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都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做事,是执法不严的表现。“我认为,要严格按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步骤、法定方式执法,不允许选择性执法、弹性执法、人情执法,甚至所谓的人性化执法”。
杨宗科还特别强调,法治政府一定是责任政府,政府有管理社会的权力和义务,但管得不好就要承担责任。“就像老百姓开车一样,有了驾照可以开车,开车万一出了事故就得负责。权力、义务和责任应该统一。如果是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那老百姓怎么能相信政府。”杨宗科说,法治思维的核心思维是合法性思维,就是权力义务统一的思维,就是责任思维,政府就是有管的权力、管的义务,管不好出了问题就要担责,这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关键词
公正司法
“法院要把好司法公正的
最后一道关”
——汶莉(省人大代表、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建设法治陕西,公正司法很重要。”汶莉说,在群众所有需要解决的纠纷和问题中,法院是最后一道关口,群众对法院公正裁判的期望非常高。如果这道关不把好,就会使群众对公正司法丧失信心,损害法律的权威性,群众也不会把行为自觉地纳入到法律轨道。按照建设“法治陕西”的要求来说,必须营造一个公正司法的法治环境,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样才能使广大群众对公正司法建立信心,让人们尊重法律、尊重司法机关的裁判,从而自觉地学习法律,运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形成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
从事30多年法律工作,汶莉感受很深,司法人员素质逐渐提高,司法环境逐渐改善,这都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特别是省高院去年开通的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网上直播案件审理,公开法律文书,当事人通过网络跟踪案件进程,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都是促进司法公正的好措施”。
省高院办公室审判管理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冯炬也认为,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的开通,是以公开促公正,阳光下司法能避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不合理的怀疑。“一方面公众通过监督司法,倒逼法官,促进审判工作。另一方面,司法公开本身也是对公民进行素质教育的一种方式,通过严格司法,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同感”。
此外,汶莉说,建设法治陕西,必须建设法治政府。省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将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列为2015年的工作目标之一。其中政府聘用法律顾问,为决策把好法律关,会有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关键词
全民守法
“尊重法律要像
尊重自己的信仰一样”
——马文宝(省人大代表 西安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
谈到法治陕西建设,马文宝表示,开展全民普法,引导市民“树立法治信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马文宝回忆了出国访问印象很深的一次见闻,那是1987年去日本,凌晨四点多在行人寥寥的道路上,马文宝见到一个老人站在马路边不动,心里很是奇怪,走近一看才发现,老人不走是因为马路对面是红灯。
“当时我就被震撼了”,马文宝感慨,一个国家的公民,能像尊重父母、尊重自己的信仰一样,敬畏和遵守国家的法律,这种法治意识已经深入骨髓。
“这就是我们的差距。”马文宝代表坦言,要建设法治陕西,加强普法宣传,开展全民学法守法,引导市民“树立法治信仰”还要很长一段路要走。
“某些基层干部‘我就是法’、‘我就是政府’的无知言论,会伤害法治陕西建设。”马文宝建议,首先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尊法、守法,在全社会树立“尊法敬法守法”风向标。要激发群众守法热情,切身体会遵守法律带来的利益和实惠,从而发自内心自觉尊崇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这样“全民守法”才能真正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