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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吴先生(化姓)是栖霞区花港幸福城玫瑰园2幢的业主。2014年12月,吴先生终于拿到了新房。可是,房子还没装修完,他家门前的过道里竟然多出了一扇门。据了解,这扇门是邻居私自安装上的,圈走了过道里近3平方米的面积,也影响了吴先生家的采光。为了维权,吴先生向多个部门反映此事,虽然每个部门都承认在过道里私自装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但这扇门,却一直拆不掉。
过道里多出了一扇门
现代快报记者在小区里看到,吴先生家所在楼层的过道里,确实多出了一扇防盗门。这扇门将长约3.5米、宽约1.2米的公共过道圈进个人家中。据吴先生介绍,这扇门是隔壁邻居装的,自从有了这扇门,他家里的采光和通风明显差了不少。
“我12月份来看房时,就看到他们家在走廊上贴瓷砖,墙壁上埋下水管和排插,地面也布满了电线。”感觉不太对劲,吴先生当即就向物业反映了情况,“物业说会给隔壁住户打电话,警告他们不要装。但我还是不放心,写了‘公用面积,不能私自占有’的纸条,贴在他们家门口。”
不过,两个星期之后,吴先生再过来时,门已经建了起来。“过道应该是业主共有空间,怎么能私自圈占呢?”吴先生很气愤。他还介绍,在过道里装门的住户,小区里还有不少。现代快报记者在吴先生所住的单元,从22楼走到8楼,就发现了5户人家在过道里装门。
违规的门怎么就拆不掉呢
为了维权。吴先生从1月初开始,先后向小区物业、栖霞区住建局、栖霞区城管科、马群街道等部门反映过这一问题。“物业说要找住建局,住建局说要找城管,城管说要找街道,街道说要找开发商,开发商又说要找物业。”吴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现在,门没有拆除,自己却被绕糊涂了。
昨天下午,该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吴先生反映的这个事情,在小区里并不少见。“不光是他们玫瑰园,其他几个园都有业主私自建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私自建门的行为,占用了公共空间,肯定是不允许的,他们发现后都会及时制止,也发过好几次整改通知书。“但物业毕竟没有执法权,业主不听劝,我们也没有能力阻止。”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向栖霞区住建局反映了这一情况。
而住建局物管科的工作人员表示,住建局也没有执法权,“要想强制拆除,还需要找街道的城管中队。”随后,马群街道城管中队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早在今年1月初,他们就接到了相关投诉。“不过我们的责任范围是房屋外的违建,房屋内部空间的违建,原则上我们是没有权力去管的。这应该是小区物业的事情。”就这样,“皮球”又踢还给了物业。
那么,这样小小一扇门真的就拆不掉了吗?马群街道城管中队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他们不能直接去拆除,但是如果物业确实没有能力拆除,可以向街道或者城管中队申请协助。“如果物业提出要我们帮忙,我们是有义务的。但执法主体必须是物业,我们只能是协助。”工作人员说。
现代快报记者再次联系上了小区物业。一位吕姓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在起草相关文件,申请街道协助他们执法。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业主能够给他们一些时间,他们一定会尽力帮业主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