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陕旅办字〔2015〕11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韩城市景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2015年春节黄假日旅游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5]9号)要求,各市(区)旅游局要继续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2015年2月18日至2月24日)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情况及重点旅游景区(点)的监测等统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一)各市(区)旅游局要结合春节黄金周的特点,认真开展好本辖区的抽样调查工作,抽样调查方法要科学,力求全面、准确,并要注重抽样调查结果与上年春节黄金周保持数据的可比性、连续性。抽样调查测算结果填入“旅假日综5表”《“黄金周”旅游接待情况城市汇总表》。
(二)重点旅游景区(点)当日接待情况填入“旅假日综3表”《“黄金周”重点旅游城市(景区)接待情况日报表》。全省重点旅游景区(点)名单见附表。
(三)西安市和延安市(纳入全国国庆假日旅游统计报送的指定重点旅游城市)于2月25日8时前将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旅假日综5表”以传真形式报送国家旅游局。传真号码:010-65201030、65201031、65201032。
二、报送时间
(一)各重点旅游景区(点)统计测报工作由各市(区)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于春节假日期间每日15:00前以传真方式报送省旅游局值班室,电话及传真:029-85261059。
(二)各市(区)旅游局于2015年2月24日13:00时前将“旅假日综3表”(各重点景区2015年2月18日至2月24日的7天汇总数)和“旅假日综5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形式报送省旅游局法规处。电话及传真:029-85261978。
附件:陕西省重点旅游景区(点)接待情况日报表.xls
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孔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