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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1月19日专电(记者王松涛)记者从重庆市城乡建委获悉,重庆将推出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运营,缓解都市区“停车难”问题。
据了解,重庆推出的优惠政策包括: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原则上按实际发生的征地(征收)费用收取划拨土地成本费。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红线范围以外的兼具其他公共服务功能的人行过街设施、空中连廊、地下车库连接道、交通标识标牌等配套基础设施,由所在区政府负责配套建设,并与公共停车场项目同步投入使用。轨道站点周边换乘停车场及其他特殊区域的公共停车场项目,配建附属经营设施比例通过专项论证确定。公共停车场项目符合广告设置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广告位。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由政府授权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权通过招标方式取得,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负责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自主经营。
此外,优惠政策还包括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全额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绿化赔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设项目按停车泊位配建标准超额配建的停车面积全额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主城区人民政府和北部新区管委会可结合本地实际,安排财政资金专项补助公共停车场建设,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自行制定。市级财政按照“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资金、金融产品等多种方式为公共停车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