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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新的户口簿,咱就是城里人啦!”74岁的泾阳县崇文镇虎杨村王存发老人按捺不住身份转变的喜悦。在他的新户口簿上加盖了“小城镇居民户口核查章”,虽然只是一个印章,但却改变了身份和待遇。从今年起,他和老伴每月都能领到620元的养老等政府补贴。
在泾河新城,像王存发老人这样完成户籍转换的失地农民已有1539户、5898人。他们不仅实现了从农民到城镇居民身份的转换,更是享受到了和城镇居民一样的养老、教育等待遇。而这一切的变化都缘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和泾阳县委、县政府从2013年11月开展的小城镇户籍改革试点。
困局:如何让失地农民变为市民
近年来,泾河新城管委会,泾阳县委、县政府积极践行四化同步发展战略和“核心板块支撑,快捷交通连接,优美小镇点缀,都市农业衬托”发展思路,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大项目带动,科学配套城市功能,将泾河新城范围内现有封闭的郊区农村发展为现代化、田园化的城市新区。截至目前,已征用土地1.4万余亩,新建、在建项目72个,总投资达1830亿元,已完成区域内90余公里路网建设,中国锂产业园、美国科技产业园和温商高端制造产业园相继落户,泾河新城成为大西安北部投资开发的热土。
但伴随着区域内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在泾河新城出现了这样一群人: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相比,他们耕作的土地被征用,世代居住的村庄被耸立的新型城镇社区取代,行政村、村民小组名存实亡;与城镇居民相比,他们无法享受城镇居民待遇,无法彻底融入城镇化的潮流。他们就是游离于农民和城镇居民之间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失地农民。截至2013年底,泾河新城范围内的失地农民达到38900多名。失地农民的身份、就业、养老、教育、医疗以及社会管理等问题,成为推进泾河新城开发建设亟待逾越的一道“坎”。
解困:叩开户籍改革的闸门
泾河新城开发建设之初,泾河新城管委会,泾阳县委、县政府就密切配合,瞄准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主题,开始探索通过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失地农民市民化。
早在2012年,泾阳县委、县政府就与泾河新城管委会统筹城乡发展部合作,赴西安市考察学习城中村改造中农民变市民、变股民的经验。2013年11月,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形势发展需要,泾阳县委、县政府联合泾河新城管委会,成立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泾阳县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将泾河新城所辖泾阳县的4个镇,以村组为单位,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在册农业户籍人口,全部纳入了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2013年12月20日,首批试点的崇文镇虎杨、崇文2个村833户3187名失地农民拿到了加盖有“小城镇居民户口审核章”的城镇居民户口本。截至2014年7月,泾河新城共完成辖区内4个村、1539户、5898名失地农民的户籍转换工作。
泾阳县公安局局长封晓刚说:“从表面上看,户籍制度改革只是打印了一个居民户口簿,实际背后是一个带有制度性的探索和实践。”
创新: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
推进户籍改革只是农民市民化的一个表象,必须同步推进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养老、医疗、社保等制度改革。为此,泾阳县在2013年制定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就业培训工作意见》,将泾河新城范围内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着手建立城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创新推行了兼顾农民、失地农民和城镇居民于一体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年满16岁以上未参加各类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全部纳入保险范围。泾阳县崇文镇镇长高军介绍,以往崇文镇60周岁以上农民,领取的是80元的社会养老金。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后,县政府对60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每月发放养老金280元;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每年按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三分之一给予缴费补贴。
搭建农民培训和就业服务平台,就地转化农村劳动力,每户至少安置一个劳动力,让失地农民对充分享受新城开发建设成果。泾阳县人社局联合泾河新城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依托入驻企业,举办各类就业创业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的农民近2000人,实际在泾河新城工程建设、绿化养护、观光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就业人数已超过5000人,开辟了失地农民转型就业良好局面。
与此同时,泾阳县委、县政府同泾河新城管委会,积极探索与户籍改革直接挂钩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改革,采取“双轨制”的政策,让失地农民自主自愿选择教育、公共卫生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