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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政策真好,政府对我们义务兵家属真优待,我一定照顾好家里,让儿子安心服役”7月23日,正在银行领取儿子优待金的凤翔县虢王镇村民张拉虎开心的对笔者说。
近年来,凤翔县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及各项优抚政策,并将全县义务兵优待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单列,专款专用。
据介绍,该县今年的义务兵优待金比以往有了大幅度提高,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2倍,将农村义务兵家庭户优待标准提高到12508元,城镇义务兵户优待标准提高到29426元。
为确保201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该县按照“资金直达少中转”的原则,采取“武装部门提供信息、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方式,将义务兵优待金全部通过金融网点直接打入其存折,防止资金被挪用、截留。全县共为531户城乡义务兵家庭和258名2013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补助金共计1392万元,现已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