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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9月4日讯 连日来,温州市区各大学校的学生陆续结束暑假生活,返回学校上课。伴随着新学期开始,孩子早恋话题再次成为了不少高年级学生家长的担忧。
日前,家住永嘉碧莲镇的村民刘先生就碰上了麻烦事——儿子小刘和同校的女同学好上了,致使女生怀孕。
家长:早恋生子酿苦果 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
刘先生说,儿子今年才19岁,在永嘉碧莲镇一学校读书。由于自己一直在外打工的原因,儿子小刘平时住在学校里。
“前段时间,我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说儿子让一个同校的女生怀孕了,我当时就马上从外地赶回来了。”刘先生说。前不久,该女生在当地的医院生下一孩子。为此,他向女方家支付了部分住院费。
刘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自己曾多次到学校找校方领导进行沟通,他问校方负责人:“学校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校负责人回答:“学校没有什么责任。”
“学校的意思就是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刘先生生气地说,儿子平时是住在学校里的,既然发生这样的事情,校方的说法让他难以接受。
校方表态:今后加强学生性教育
对于此事,该校的一位张姓校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张校长告诉记者,学校已经得知此事。目前出于对学生的关心和保护,并不会对两位学生做出任何处理。
张校长说,学校里每个学期都会组织学生进行专门的青春期讲座,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宿舍管理制度,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有专职的老师到宿舍查房。“一般来说,在学校里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事后我们了解到,这个男子瞒着家长,自己搬到了校外住宿。”
张校长坦言,发生这样的事情后,学校将会从各方面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与安全教育。“我们尤其会加强学生在性方面的教育,同时还会对留校学生在周末期间的情况进行统一登记。”
帮助学生度过心理期 学校应积极协调此事
那么在这件事情中,学校方面是否存在责任呢?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他说,认定学校是否有责任,需要了解清楚发生性行为的地点。如果是发生在学校宿舍,则说明学校的宿舍管理上存在着明显的漏洞。
陈一来表示,作为一所以教书育人为目的的学校,在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学校有义务采取积极的措施帮助学生度过这个心理期,同时应积极协调解决此事。
记者了解到,受传统性观念影响,不少学校、家庭对孩子的性知识教育明显不足,与此同时,大部分家长对子女的性教育同样“无从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