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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双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礼品等不正之风,8月28日,延安市纪委通报了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无视纪律规定、公然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再出重拳。
六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延安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就业服务处原主任贺国庆分17次在市就业服务处报销个人外出费用共计48174元,并多次安排单位接待其亲朋好友,报销本应由其承担的食宿及土特产费用25915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市就业服务处主任职务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子长县城乡规划局局长沈剑在2013年春节违规给局机关和规划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价值1000元被子一条,共计38条3.8万元,后又指示办公室报账员以宣传手册费名义报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职务。
吴起县司法局在2014年2月26日以每人300元的标准,违规发放春节补助费共计17300元,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该局局长刘世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违规发放过节费的直接责任人、该局干部王奇行政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发放的资金。
黄陵县退耕还林办公室主任朱福生因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单位进行整改。
洛川县住建局质检站职工卢桥生,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予该县住建局质检站站长孟万明警示训诫处理。
延川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冯瑞,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记者贺秋平 实习生刘洋明)
甘泉开展“四风”整治查处27名违纪违规干部
对工作不力的11个单位进行了问责
8月26日,在甘泉县召开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上,该县27名干部因违纪违规被查处,同时还对工作不力的11个单位进行了问责。
在甘泉县2014年上半年的整治“四风”工作中,除了查处违纪违规干部和问责工作不力单位外,还收缴拍卖超标车辆;公务接待一律取消烟、水果和土特产;取消通讯员打扫县级领导公寓卫生;取消县级在职领导医药费实报实销的待遇;要求所有领导干部下乡必须缴纳伙食费等,“四风”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了解,甘泉县在通报上半年“四风”整治情况的同时,决定在全县继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以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请应酬、精神不振、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为主要内容的55项清查整治工作。每项清查整顿任务由一名或多名县委常委或政府领导负责,一个或多个牵头单位实施、若干单位配合。在清查整顿中对发现问题不上报、不处理的人员坚决追究失职责任,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问责,违法违纪的坚决依法依纪进行处理。(记者贺秋平 通讯员曹圆宇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