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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外面出轨,赔我青春损失费!
王女士与凌某同居16年,育有两个儿子,后来王女士怀疑凌某出轨,向凌某索要10万元青春损失费不成,双方起了争执。
王女士住在府城高登街,家中凌乱不堪。8月18日,王女士哭诉说,1998年她与凌某在喝茶时认识,当时并不知道对方有家室,只觉得凌某是个老实人,对她又特别好,便产生了好感,双方交往两年后,她怀上了凌某的孩子,才知道凌某已经结婚。凌某表示愿意为她承担一切,她也割舍不下与凌某的感情,便将孩子生了下来。2004年凌某与前妻离婚,同年他们又有了第二个孩子。她催促凌某去办理结婚证,凌某却以“刚离婚没多久就登记结婚,怕被别人笑话”为由推脱。她想自己和凌某已有两个孩子,登不登记都无所谓了,就一直没有办结婚证。
王女士表示,后来凌某与另一名女子周某有暧昧关系,她劝说周某,可周某并不听劝,两人为此经常闹矛盾。“我对他只有恨,我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但不可能了。”王女士说,她希望凌某补偿她10万元“青春损失费”,自己带着孩生活。可凌某只答应补偿她3万元。
针对王女士所说的情况,凌某则表示,他同周某并没有暧昧关系,而是王女士不肯工作,整天向他要钱,然后外出唱歌跳舞,他每个月只有2000多元工资,根本无法满足王女士的要求。他也想和王女士领结婚证,可两人走到今天这一步,他实在不敢去领证。
针对两人之间的矛盾,目前凌某的哥哥已出面协调。他表示,王女士和凌某均有过错,但为了两个孩子,他将尽量劝两人别再闹下去,不要毁了整个家庭。(记者李云川 实习生林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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