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不慎被电击致截瘫 法院为其讨回132万执行款
2014-9-29 15:57:0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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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 (刘纯博 记者 严文辉) 9月25日,对坐在轮椅上的80后小伙李东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天!自从四年前打工时,不慎从高空坠落被电击造成高位截瘫以来,他和母亲便踏上了向用工及责任单位维权的艰辛之路。听说执行法官顺利为他讨回了执行款,李东和妈妈李芳一大早就来到了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为法院送来感谢信和锦旗。
2010年10月6日,李东受雇于陕西海华彩钢有限公司(简称海华公司)期间,为海华公司承建钢构防雨大棚安装彩钢时,不慎触电(高压线的产权人系被告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三水厂)从高空坠落受伤,导致高位截瘫,后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事发后,海华公司为李东支付了2.9万元医药费后,以公司并未雇佣李东为由拒绝再承担赔偿责任。随后,李东将海华公司、承包人卢某、西安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一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案件先后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等多次审理。直至今年7月,西安市中院作出维持长安区法院再审判决的终审决定:要求被告海华公司、芦某、自来水公司三被告,累计赔偿原告128万余元,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三被告却仍未按期执行判决,李东无奈于7月25日将三被告再次诉至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终于在自来水公司账户中扣划到132余万元执行款。
拿到执行款的那一刻,李东和母亲李芳都感动的哭了。但想到自己已经拿到补偿款,李东当庭退还了之前法院救济自己的1万元救济款,并对办案法官说,“法院在我最困难的时刻为我提供了帮助,我很感激,现在我的困难解决了,我自愿退还这1万元,希望它能帮到更需要的人”。(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编辑:雯雯
编辑:秦人
关键词:执行款 不慎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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