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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满三秦——塞上春风”惠民行动,8月16日起,榆林全市国税办税大厅全面启动代征地方税费工作,纳税人原需在地税缴纳的部分税费,现在进国税一家即可缴纳,小规模纳税人、临时纳税人和零散税源在国税大厅即可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真正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三方共赢”,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市国税、地税两家经过多次磋商,决定在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基础上,委托国税部门代开发票代征地方税费。这一方案提出后,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责成市财政局牵头,国税局、地税局和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四部门全力推行项目的实施。通过四部门多次协商,联合制定下发《榆林市财政局榆林市国家税务局榆林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关于国税部门代开发票代征地方税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项目推进的实施步骤和时间。8月16日起,在榆阳、府谷、绥德、米脂和榆横工业园区开始试点运行,10月1日起,全市各级国税部门在代开票的同时向纳税人代征相关地方税费。
实施委托代征地方税费工作是榆林国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动服务税户的重要举措。国税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需求情况,以及座谈、召开联席会等多种途径,对实施代征地方税费的前期论证和后期全面推广作了详尽的分析和评估;建立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合力;实现无缝对接,优化业务流程,通过加强细化税款代征操作流程、组织模拟测试、岗位操作培训,确保委托代征业务顺利实施;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第三方媒体进行公告,现场辅导等措施,及时让广大纳税人了解代征业务政策和业务流程;全面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工作,为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委托工作夯实了基础。
据统计,从8月16日开始试点运行至9月15日1个月时间内,试点的5个县区已累计代征税款361万元,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