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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于2013年8月13日吴堡县腾飞商务宾馆的凶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8月13日,吴堡县城区腾飞商务宾馆客房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因感情纠纷将其女友宋某杀害后潜逃。案发后,吴堡警方迅速开展多项侦破工作,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先后赴山西离石、汾阳、太原等地进行追捕,最后在太原警方的配合下,于2013年8月21日在太原市朝阳街一饭馆内将宋某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对其杀害女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性格孤僻内向的宋某某祖籍吴堡,是一名厨师,家境一般,朋友也不多。被害女子宋某系吴堡县辛家沟镇人,被害时34岁,家住在吴堡县城,离婚不久且一直失业在家,家中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被害人宋某与被告人宋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但在之后的交往中,被害人宋某不愿继续与宋某某交往,因此双方感情出现纠葛。去年8月11日,宋某与一男子在腾飞宾馆登记了一间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某因恋爱不成,在宾馆房间内持斧头将熟睡中的宋某砍击致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凶残,情节恶劣,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