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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驻山东记者 苏 锐
9月19日至20日,2014中国国际演出商大会在山东泰安举行,本届大会签约项目包括百部精品剧目全国展演工程以及舞台剧《战马》、大型音乐舞蹈剧《东方红》等,总交易额达8.5亿元。在取得交易佳绩的同时,在本届大会9月19日专门推出的2014中国国际演出高峰论坛上,国内演艺从业者与韩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同行深入交流演艺业发展心得与经验。“跨界+创新”成为与会人士发言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
国内演艺界人士对2013年来华演出的《光华门恋歌》记忆深刻。这台韩国打造的音乐剧当年在上海、浙江杭州等地演出共10场,加上之前在日本演出的60场,《光华门恋歌》单在中日两国就累积了12万人次的受众。该剧推广方韩国音乐剧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金钟中说,近年来,中国兴起了韩剧热,韩国影视作品积累的人气让他们看到了契机。韩国音乐剧服务有限公司起步于一家唱片公司,通过不断积累经验,如今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把韩国演出作品发行到海外,并把中国及海外作品引进韩国”。
相比之下,国内不少机构在演艺产品推广层面却有些“后知后觉”。“我们的现状是:专业艺术院团与推广者之间缺乏联系,文艺作品创作立项时也不征询市场需求。”中国国际演出剧院联盟执行主席柯朝平说,目前我国艺术院团习惯等作品创作完成后再交给推广者,“举办座谈会只能看到圈内专家,却鲜有推广者的一席之地。”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欣认为,当下我国演出市场存在演出商与文艺院团之间、推广方与制作方之间的两个壁垒,“如今我们的演出商走在市场前沿,而很多文艺院团或多或少还走着计划体制的路子,两者之间存在隔阂。”
“现在有些文艺作品演出上座率不尽如人意,不少文艺院团抱怨观众没有看戏的习惯、不爱买票,却不从自身找原因。”顾欣说,在国家相关政策引导下,我国的演出市场正在回归理性,“演出产品的终端是拿钱买票的观众,文艺院团只有与市场接触,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才能避免出现经济效益‘寒冬期’。”
中加文化交流中心是一家咨询和经纪机构,经常为中国和加拿大艺术团体提供市场分析和推广咨询服务,也把诸多加拿大知名演艺团体或节目引入中国。该中心主席宋海婴认为,中国演出产品走出去需要“联合制作”,艺术院团、剧场院线(推广商)、经纪公司之间需要建立紧密联系,打造出适合中国和海外市场的好作品。
宋海婴表示,加拿大政府每年会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对本土演艺产品的海外推广,类似情况在韩国也存在。金钟中也提到,对于在韩国国内演出反响较好的作品,政府会给予演出单位经费支持,资助他们将作品推广到海外,《光华门恋歌》在中国、日本等国家的推广即受益于此。
加拿大魁北克“冬季狂欢节”市场销售总经理让·大卫曾多次来华演出,并考察中国演出产业发展情况。他认为,中国目前潜在的文化消费群体庞大,应从自身文化的个性特征出发打造精品。同时,还要熟稔世界文化娱乐行业新标准、适应国际规则,“我们期待中国有更大发展,期待了解中国文化,希望中国的演出制作方和推广方能创新推出更多产品,供世界选择。”
宋海婴认为,目前中国国内演出产品在制作阶段给艺术家的限制条件太多,文艺作品制作阶段应抛弃商业性,给予艺术家最大自由,同时经纪公司需对产品有全面了解,做到有针对性地推广。“目前,加拿大会定期组织对经纪人和推广人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艺术欣赏水平,为观众引入更加精彩的节目。”宋海婴说。
对于目前国内演艺产业而言,首先需要的是创新观念。“韩国每年原创音乐剧达200部,我们连10部都不到。”柯朝平说,创新观念、落实政策,对推动国内演艺产业发展和演艺产品走出去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