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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剑”专项行动中,榆阳分局刑警大队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犯罪,同时强化对涉案财物的追缴工作,继8月6日在马合镇向群众返还价值20余万元的羊子后,9月12日,再返还群众价值6万余元的被盗财物。
7月29日,经过数日的蹲点守候,重案中队民警果断出击,在榆阳区南郊一出租屋内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钟某、宋某擒获。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钟某于2002年因盗窃罪被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出狱后的他整日无所事事,结交一些狐朋狗友沾染了吸毒、赌博等恶习。为筹毒资和还清欠下的高额赌债,犯罪嫌疑人钟某、宋某二人“一拍即合”于2014年2月份驾车窜至榆阳区城区,轮流望风,持随身携带的改锥等作案工具撬砸停放在路边无人看管的轿车玻璃,进而盗窃车内财物。同时,二人还在夜间窜至居民小区攀爬天然气管道进入居民家中盗窃,总共作案30余起。重案中队在案件侦破后及时对犯罪嫌疑人的住所等地进行了搜查,并缴获了尚未处理的大量被盗烟酒、外币、手机、平板电脑等物品,共计价值6万余元。9月12日,追缴物品分别返还15名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