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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宁强县昨日上午召开的领导干部大会获悉,该县针对住建局局长闫亮等干部违反相关纪律规定,在县内一家音乐会所里发生打架一事,决定给予闫亮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县住建局局长、县地震局局长职务,降为科员。同时,给予被打的杨雷和当时在场的另六名干部撤职、降职降级、严重警告等相应处分。
在大会上,宁强县纪委书记李凡通报了县住建局局长闫亮等干部违纪处理情况。通报称,9月10日晚,宁强县住建局局长闫亮等人相约进入海韵音乐会所喝茶、饮酒。期间,县检察院干部杨雷也来到会所找人,看到闫亮等人在会所喝酒,两人因口角发生冲突。
21日晚,经宁强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闫亮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县住建局局长、县地震局局长职务,降为科员;给予杨雷留党察看两年、降级处分,降为办事员;给予张启军撤销县住建局党组成员职务,撤销县住建局副局长、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职务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给予曹军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县建筑设计院院长职务处分,降为科员;给予陈庭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处分,降为科员;给予杨光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给予沈连轩撤销县陕南移民搬迁办纪检组长职务和降级处分;给予马兴平撤销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