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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城乡居民收入……省高院日前出台《关于为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记者梳理42条具体意见发现不少意见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医疗纠纷:依法惩处故意伤害、侮辱医务人员和故意损毁医疗场所公私财物、聚众扰乱医疗场所秩序等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依法惩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维护公平有序的医药市场秩序。
社会保障:依法惩处贪污、挪用、骗取社会保险资金犯罪,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减免缓的要求,依法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积极协调地方政府采取各类救济措施帮助特困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
城乡居民收入:依法惩处截留、侵占、私分、套取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扶贫和救济款物犯罪,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低收入群体劳动报酬案件,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新农村建设:依法惩处建设领域的强揽工程、阻挠施工,以及破坏基本农业生产设施、非法征用占用土地,破坏电力、水利及电信设施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黄赌毒、邪教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