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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马某从企业拿走40多万元税款,已经失联十多天,该局9月19日下午免去马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据渭南一公司人员介绍,2013年10月,时任临渭区国税局征管科副科长的马某找到公司负责人,说能够帮公司合理避税。可以免缴、不缴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是必须由他签申报和缴款,钱要转到他的个人账户上。因为他是征管科副科长,企业就相信了。从2013年10月到2014年5月,公司通过转账和付现金的方式,分批给马某汇付17.3万元。该公司曾查询过,税务申报系统显示公司已申报。今年5月份,下吉国税所发现他们申报的文化事业税总是零,同时增值税也不符合,所以进行了询问。最后发现,截至今年8月21日,这家公司委托马某代缴税款中,还有11.6万多元未缴国库。同时,另一家公司委托马某代缴的30多万元税款,也没有缴入国库。
获悉这种情况后,临渭区国税局一边要求这两家公司补齐了税款,一边找马某谈话,9月8日,马某说请假一天,然后电话一直关机,失去了联系。八九天一直联系不上人后,该局报案,临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和临渭区检察院开始介入调查。19日下午,临渭区国税局宣布了对马某的处理决定:一,免去马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二,其涉及的其他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在全局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同时,渭南市国税局已成立调查组,进驻临渭区国税局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