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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国税局原征管科一名副科长马某以合理避税为由,帮助企业缴税,结果税没有交到国库里,企业让其代缴的数十万元也没了,马某也联系不上了。昨日上午,记者从临渭区国税局了解到,国税局已将涉事人员马某停职,并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经初步了解,马某收取了两家企业约40万元的应缴税款。
“热心”帮企业避税 税款却没有上缴国库
马某现为临渭区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今年4月前,他任临渭区国税局征管科副科长。
2013年10月中旬,马某打电话给一家营销策划公司的负责人王先生,称只要有他批准,有些可缴可不缴的税费可以不缴,属合理避税不算偷税,但每月得把应缴税款汇入他的个人账户,由他代缴。
从营销策划公司提供的相关凭证看,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营销策划公司通过转账和付现金的方式,先后分批给马某汇付了17万余元。
据了解,营销策划公司财务人员也在国税局税务申报系统查询过,系统显示公司已申报,所以也没有太在意。
9月初,税务专管员再次告知营销策划公司,如不补缴应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将停止公司开票资格。王先生又再次联系马某处理此事,也将此事反映给了临渭区国税局。
与王先生的营销策划公司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一家广告公司。该广告公司负责人耿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从去年8月到今年8月,马某除了将部分税费缴纳国库外,尚有30余万元没有缴纳入国库。
9月8日,马某电话关机,人也不知去向。
国税局:已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
据税务系统一名李姓业务人员分析,申报系统显示已申报,只是申报过程的一部分,最终要看税款缴入国库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没有按流程申报也没有缴税,税务申报系统每月又显示已申报,这说明有人利用职务之便盗用收费大厅工作人员的工号和密码,私自违规填写,也不排除合伙违规填写申报信息的可能。
昨日中午,临渭区国税局局长吕三荣告诉华商报记者,国税局此前已经接到企业举报,也成立了工作组开始调查,初步了解涉及两家企业的40余万元,十几天前,他们将马某停职,责成其尽快退还两家企业的钱款。
吕三荣坦言,这虽然是马某的个人行为,但也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国税局有管理和用人失察之责,待调查完毕后,根据性质和结果再决定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理。
据了解,马某10天前请了一天假后,国税局也联系不上他了。(记者王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