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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9月18日—22日
■笔试时间:11月2日
■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将在宝鸡教育网(www.sxbjedu.com)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www.bjzsksxxw.com)发布
■咨询电话:0917—2790616、2790772
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国考,报名时间为9月18日至22日,笔试定于11月2日举行。
9月15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获悉,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的《陕西省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暂行)》,从今年起,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国考。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并按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的现场确认,其具体时间和实施办法,以宝鸡市教育局和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据了解,实施“国考”后,原陕西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简称“省考”)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可参加2015年春季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清考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其“省考”笔试成绩作废,再次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考”笔试和面试。“省考”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2015年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若2015年底之前专业技能考试仍未通过者,“省考”笔试成绩作废,再次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考”笔试和面试。
此次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动态信息,都会及时发布在宝鸡教育网(www.sxbjedu.com)和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www.bjzsksxxw.com)上,请考生随时留意,并在报名前认真阅读《陕西省实施细则(试行)》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政策答疑》。如报考中有疑问,可拨打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917—2790616、宝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咨询电话:0917—2790772咨询。(实习记者 上官力智 通讯员 苏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