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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文章的人,很难赢得厚道的名声。他们成天不是忙着出卖自己,就是忙着出卖别人。
琼瑶的处女作《窗外》拍成电影名噪一时,结果因为在作品里面表现了她爸妈的严厉,纠结得几乎不敢进家门;凌叔华的后人和虹影打官司的新闻,只是无数文人被起诉案例中的一个比较典型的事件。尽管如此,我得说,跟张爱玲比起来,他们全部是小巫见大巫。
张爱玲刚出道,就在一篇英文散文里,刻画了她父亲的暴躁与虚弱,开始写小说之后,她的那些亲戚,从远房的李氏族人到她舅舅她弟弟都在劫难逃。
张爱玲将写作,视为自己的宿命,认定一个写文章的人,就不可能是个淑女或者绅士。所以不管她在亲戚群中怎样被孤立,她倔强地依然故我,只有一次,她懊悔自己的出卖行为,在将近四十年后,她在自己的一篇小说后面加了个后记,说“我为了写那么篇东西,破坏了两个人一辈子惟一的爱情,‘是我错’。”
那篇小说叫做《殷宝滟送花楼会》,2013年3月份,张爱玲遗产继承人宋以朗在《南方都市报》的文章里石破天惊地告诉我们,《殷宝滟送花楼会》的男主角,那个神经质的音乐教授的原型,是著名翻译家评论家傅雷。
张爱玲在小说里
八卦了傅雷与成家榴的故事
宋以朗说张爱玲在1982年12月4日写了一封信给他父亲,信上写道:“决定不收《殷宝滟送花楼会》进新小说集,《殷宝滟送花楼会》写得实在太坏,这篇是写傅雷。”
有点颠覆对不对?傅雷通过他悲壮崇高的译作《约翰克里斯朵夫》,通过他苦口婆心的《傅雷家书》,通过他和妻子朱梅馥在“文革”初始时宁可玉碎不肯瓦全的自杀,成就了那样一个高风亮节的形象,在张爱玲的笔下,却变得这样疯狂而又可笑。
《殷宝滟送花楼会》说是小说,当散文看也可以,是第一人称写法,而且叙述者“我”就是一个名叫“爱玲”的作家。且说这日“我”闲居在家,突然有并不熟悉的校花同学抱花来访,坐下来就说她的爱情,她与一个音乐教授罗先生恋爱始末。
这位罗先生,古怪、贫穷、神经质,但他在美国欧洲都读过书,法文意大利文都有研究,对音乐史非常精通。他谁都看不起,对女人总是酸楚与怀疑的。但殷宝滟是个美女,是个离他很近很热切地跟他学习音乐史的美女,他放弃了因为害怕被拒绝先摆出来的那种酸楚怀疑,爱上了她。
她收到他与众不同的情书:“在思想上你是我最珍贵的女儿,我的女儿,我的王后,我坟墓上的紫罗兰,我的安慰,我童年记忆里的母亲。我对你的爱是乱伦的爱,是罪恶的,也是绝望的,而绝望是圣洁的……”
后来,他们谈到他去离婚。一时离不掉,他俩都很痛苦。他绝望暴躁地在家中和妻子吵架,她被仆人请去劝架——过去他两口子一吵架,女佣都是打电话找她来劝:“因为,他只听我的。”这次连老妈子都看不过眼了,说:“我们先生也真是!太太有了三个月的肚子了——三个月了哩”。
后来,殷宝滟离开罗先生,面对她的老同学,作家“爱玲”,泪水汪汪地说她是怕伤害到他的妻儿,才牺牲了自己的爱情。
按照张爱玲的写作习惯,他们当然是有原型的,男主角我们已经知道,女主角则是一个名叫成家榴的女子。张爱玲给宋淇的信里,也点明了这一点。
傅雷的儿子傅聪和傅敏接受记者采访时都承认,他们父亲的生命里,出现过这位成家榴,她是个美丽迷人的女子,非常出色的女高音——与张爱玲文中所写的“在水中唱歌,意大利的《哦嗦勒弥哦》细喉咙白鸽似的飞起来”吻合。
傅敏回忆:“只要她(成家榴)不在身边,父亲就几乎没法工作。每到这时,母亲就打电话跟她说,你快来吧,老傅不行了,没有你他没法工作。时间一长,母亲的善良伟大和宽宏大量感动了成,成后来主动离开父亲去了香港,成了家,也有了孩子。”
也与张爱玲所写的不谋而合。
张爱玲也在给宋淇的信里,说殷宝滟就是成家榴。她们曾经是同学。
每一条都对得上,张爱玲没做任何技术处理,当事人几乎是裸身出镜,反应可想而知。张爱玲振振有词地说,“是她要我写的”,可是人家没让你写成这副德性。
如前所说,张爱玲能忏悔,也算难得,可我仍有个疑问,张爱玲写这篇小说,只是作家的积习使然吗?该文发表于那篇署名迅雨的评论《论张爱玲的小说》之后,她知道迅雨就是傅雷吗?如果她知道的话,那这个小说就有点报复的性质了。
傅雷发表文章
对张爱玲的作品进行批判
1944年5月,署名迅雨的《论张爱玲的小说》在《万象》上刊登,半个月后,张爱玲回敬了一篇《自己的文章》,为评论里批评的那几篇小说辩护,11月,张爱玲在《杂志》上发表《殷宝滟送花楼会》,时间点如此契合,让人不多想都难。
所以,要说清傅雷和张爱玲的这场战争,还要从始作俑者——傅雷的那篇《论张爱玲的小说》说起。
傅雷一生眼高于顶,大部分人他都瞧不上,非常罕见地,他对张爱玲高看一眼,特地写了篇《论张爱玲的小说》,还把她的《金锁记》称之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柯灵将此称之为“老一辈作家关心张爱玲明白无误的证据”,然而张爱玲却大不领情,著文还击不说,还像我们上篇里所言,写了篇阴阳怪气的小说,大揭傅雷隐私,这篇出于十足的好心的评论为何令爱玲小姐如此不忿?
文章的一开始,先夸张爱玲的作品是个奇迹,奇到什么地步呢?让读者能怔住,只能发点不着边际的议论:“这太突兀了,太像奇迹了。”这种情况下,傅雷觉得他有必要做一个言之有物的总结。
他首先给《金锁记》以高度评价,称之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颇有《狂人日记》里某些故事的风味。”七巧的沦陷、挣扎、倒伏、覆灭,浓墨重彩的命运的阴霾,大开大合的悲剧意味,符合傅雷比较“重”的味蕾。他厚爱它到这种地步——开始对作者其他作品横挑鼻子竖挑眼了,他不能容忍一个写出这样的伟大作品的作家,开自己的倒车。
他首先针对的,是《倾城之恋》。
傅雷首先对“几乎占到篇幅二分之一”的调情很不满:“好似六朝的骈体,虽然珠光宝气,内里却空空洞洞,既没有真正的欢畅,也没有刻骨的悲哀。”
在小说的最后,两个人终于能够“死生契阔,与子携手”之际,傅雷对那段描写仍然不满:“当他(范柳原)说‘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的时候,他竟没进一步吐露真正切实的心腹。‘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未免太速写式地轻轻带过了。可是这里正该是强有力的转折点,应该由作者全副精神去对付的啊!错过了这最后一个高峰,便只有平凡的、庸碌鄙俗的下山路了。”
按照傅雷先生的想法,这段应该怎样写呢?暴风骤雨式的抒情,大段华丽的诗朗诵?对不起,这让我想起琼瑶,而上品的小说,总是把感情放在家常话里,《红楼梦》里,贾宝玉听到林黛玉的“葬花吟”,感慨生命的美丽与虚无时,不由心神相通,恸倒在山坡上,可是,接下来呢?他从山坡上爬起来,并没有莎士比亚风地向林妹妹表达他的真知灼见,却很“平凡地庸碌鄙俗地”说起昨晚那场官司来了。
傅雷与张爱玲
原本活在两种价值体系里
傅雷的世界,必须有个紧绷绷的崇高的主线,看看傅雷在《巨人三传》的译者序里的句子吧:不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不经劫难磨练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中庸,苟且,小智小慧是我们的致命伤。”
这跟他的经历有关。傅雷四岁时,他父亲去世,他母亲带着他背井离乡,迁往另一市镇,有人赞扬傅雷的母亲有远见,给了傅雷更为开阔的视野,但一个寡妇带着孩子奔赴异乡,十有八九是被族人欺负得呆不下去了,傅雷写给他母亲的信里也证明了这一点。
寡妇熬儿,傅雷的母亲对他期待甚高,傅雷在外面玩耍的时间长了点,他妈就用包裹皮兜起他,要把他扔河里;他读书稍有懈怠,他妈就把铜钱贴他肚脐眼上,上面点根蜡烛,烛泪落在他肚皮上,烫得他直哭——估计他当时还躺着;还有次把他绑在摆着父亲灵牌的桌子前,要他对着灵牌忏悔。就这么着,他妈有次对他失望,还拿起绳子要上吊。
在这种家庭暴力下长大的人,要么很萎靡,要么就是被锻炼出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精神,傅雷属于后者。
原名为怒安的他,活的就是一股怒气。
而张爱玲爱的,却是参差对照,阴阳之间的那点丰富的灰,太纯粹的爱情,太激烈的斗争,在她眼里,都因失真而显得薄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