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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宋浩 杨汉军 三秦都市报记者 黄艳)为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安全,今年年初,洋县出台《洋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用地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地方国库。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县财政局依据国土局开出的成交确认书,缴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登记单、建设征地成本价格情况统计表、工程项目收税费一览表等一次性收缴清算土地价款。
在支出管理中,如征收土地过程中发生征地拆迁、税费及土地开发等成本性费用,按宗地实行预拨、汇缴清算,土地交易完成后实行宗地决算。具体操作由国土局向财政部门申请征地拆迁资金时,严格按照“宗地预算表”编制完整的“宗地收支预算”财政先预拨资金,终了决算,严防随意开支确保资金安全。
据了解,这一办法实施以来,至今年8月底,地方国库政府性基地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69%,契税、耕占税比去年同期增收89%,政府性基金结余近5000万元,有效缓解了国库资金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