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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起,乘坐客运班车时,如果发现与之前的票价不一样,您不要误认为客运站乱收费,先看看他们的公示再说。因为这是有规定的: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近日核定了陕西省166条省内市际高速线路的最高限价,其中,涉及西安68条班线。9月15日起,我省高速公路班车客运执行新票价。
涨1-39元 降1-4元
今天起,乘坐走高速的客运班车,票价有调整。
城西客运站:1条班线下降价格其余班线上调2-12元不等
9月13日,城西客运站20条班线最新票价刚刚出炉,正在公示,从9月15日起执行新票价。
该站负责人说:“此次调整涉及我站20条高速班线,其中有1条班线的价格下降,西安至兴平的从16.5元降为15.5元,其余班线出现不同幅度上调,在2-12元不等,长武涨幅最大,从54.5元调整为66.5元!”
城北客运站:1条班线票价降4元 其余上涨,最高涨39元
在城北客运站记者了解到,调价的班线涉及该站33条。西安至王窑镇的这1条班线票价下降,从122.5元降为118.5元,降价4元。其余的上涨。
涨幅比较大的有:西安至子洲,从原来的145.5元调至171.5元,涨了26元;西安至绥德,原价119.5元,新价158.5元,涨幅最大,为39元。“新价格都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执行的,有的调整幅度较大,是因为原来线路票价相对比较低。”工作人员解释说。
纺织城客运站:涨幅在1-8元不等
纺织城客运站此次有12条班线进行了调整,涨幅在1-8元不等,比如西安至华县班线由27.5元调整至28.5元,上调1元,西安至韩城高速班线,由67.5元调整至75.5元,上调8元。
10多年来第一次调价
为何要调整价格?据了解,各大客运站是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来执行的,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汽车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省道路客运价格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核定了省内市际高速公路班车客运上限票价。各大客运站在不超过上限票价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执行票价。
“印象中,这是客运站10多年来第一次调整票价。这次票价调整是按人和营运里程公里数来计算价格的,比较合理。也是公路道路客运改革的一项举措。”某客运站一位负责人说。某班线运输公司负责人说:“这十多年来,物价上涨了许多,客运班线票价却一直没有调。高速过路费比较高,油价也不断上涨,司机和售票员等人工工资也在上涨,我们的运输成本比较大,一度还出现了亏损,调整价格是比较合理的。”
当然,不少乘客对调价有不同看法。乘客刘先生说:“西安至吴起,执行新票价后,要多掏19元,对我们乘客来说肯定不划算。”
看看这32条班线最新票价
城西客运站始发的这20条班线价格有了调整:礼泉22.5元;乾县26.5元;永寿31.5元;彬县47.5元;长武66.5元;兴平15.5元;武功24.5元;武功镇30.5元;杨凌27.5元;扶风37.5元;岐山45.5元;蔡家坡38.5元;眉县38.5元;虢镇42.5元;彪角42.5元;凤翔55.5元;汉中94.5元;黄堆37.5元;法门寺37.5元;太白57.5元。
纺织城客运站始发的12条班线价格有了调整:商州40.5元;山阳48.5元;
洛南45.5元;澄城50.5元;白水44.5元;合阳58.5元;韩城75.5元;华县28.5元;潼关43.5元;高塘29.5元;宜川104.5元;壶口116.5元。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所有票价中均包含了1.5元的站务费,目前暂无燃油附加费。
城南客运站多数线路涨价
据大秦网编辑网上查询,城南站客票系统已经更新,价格变化明显。
城南至汉中94元,至安康70.5元,至宁强135.5元涨20多元。
附录: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我省道路客运价格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完善道路客运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是简化道路客运车型分类,将车型分类由现行的13种简化为8种;二是调整燃油附加费计费里程,将燃油附加费计费里程由现行每百千米调整为每千米;三是科学设置尾数取舍,将10元以下票价的尾数取舍由“四舍五入”调整为“三七归五,二舍八入”;四是取消节假日上浮票价的规定。
四、适当调整道路客运班车车型运价
省内除农村道路客运外的班车车型运价调整为座席客车每人千米普通级0.19元、中级0.24元、高一级0.27元、高二级0.29元、高三级0.31元;卧铺客车每人千米普通级0.20元、中级0.25元、高级0.30元。 此次省内除农村道路客运外的班车车型运价调整已将2012年以前的燃油附加费计入车型运价。
今后,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关于建立出租汽车、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积极做好运输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陕价经发〔2006〕91号)规定,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重新计算燃油附加费。重新计算燃油附加费以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8300元为基数,油价每吨累计上涨或下降500元,燃油附加费每人千米上涨或下调0.005元。 县(市)级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陕西省汽车运价实施细则》及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道路客运班车车型运价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