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张斌
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讯(驻上海记者张斌)日前,记者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上海市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解读会上获悉,上海市拟通过立法的形式打破邮轮旅游发展的瓶颈。
据了解,目前正在修订的《上海市旅游条例》已经注意到了邮轮旅游发展中的种种法律问题,并拟从五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从保障游客知情权的角度,规定邮轮公司、旅行社应当使用中文文本的合同、船票和服务说明。二是明确了经营者的告知义务,规定邮轮公司、旅行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旅游者注意民事责任与义务、免责事项、法律救助渠道等内容。三是突发情况的处置要求,规定当发生延误或不能靠港等情况时,邮轮公司、旅行社和码头应当及时向游客发布信息,告知解决方案。四是对游客理性维权的要求,规定旅游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干扰其他旅游者的活动,不得损害邮轮公司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不得影响港口、码头的正常秩序。五是从加强行业管理的角度,规定市旅游、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邮轮旅游经营规范。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