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经过全面调研民营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现状,我省13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在全国尚属首家。
对残疾人服务机构 统一标准
《意见》指出,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作为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力补充,将有效地弥补残疾人公共服务的不足和短板,满足许多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对此,我省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增加对残疾人服务的供给,坚持同等对待、公平竞争原则,对民办、公办民营和公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促进公平竞争。同时,还将加强对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评估、管理;坚持强化服务、残疾人受益的原则,提升对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培育民办 残疾人服务机构行业协会
《意见》规定,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包括向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培训、养老、法律服务等非营利性机构以及涉及医疗、教育等盈利性机构。要求各有关部门从明确登记注册、同等主体对待、实施项目支撑、落实人员待遇、享受税费优惠、支持民间投资、鼓励社会捐赠、实现资源共享、加强技术指导、规范机构运作、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绩效评估等方面,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兴办。
在为残疾人购买服务和资格认定、任务承担、项目实施时,公办、民办机构享有同等主体资格,在税费、土地、信贷、投资等方面一视同仁,保证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人员在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课题申请方面与公办机构同等对待等。
鼓励培育和发展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自律性行业协会,并发挥服务、引导、规范、监督作用,促进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在信息、人才、技术等方面交流,建立诉求和利益表达机制、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