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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西勇家涌进大量雨水
8月30日的一场大雨,让咸阳市泾阳县云阳镇马家堡村部分村民家里倒灌进了雨水,其中三组村民祝西勇家受灾情况较为严重。受灾户、村干部和镇政府均认为,造成这起水淹农家的根源在于门前的中宋路维修加高,从而导致雨水不能外排;而县交通局则认为门前排水渠设计合理科学,是村民及村镇干部疏于管理,导致堵塞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路基太高导致雨水涌进屋内
9月3日,天气放晴,距上次被雨水浸泡一个星期之后,祝西勇家依然可以看到半干的稀泥和积水。祝西勇单手轻轻一掰,从柜子上取下一块被雨水泡裂的板材说,一周前县交通局再次加高门前的中宋路,致使路基比房基高出50多厘米。8月13日下大雨时,多亏镇政府在中宋路面横挖了一道渠将雨水引流走,才未形成灾情。那道渠雨后又被交通局填平。8月30日早上再次突降大雨,不一会门前的雨水就夹裹着黄土、砂石倒灌进屋内,当时的积水有50厘米深。
云阳镇党委书记吴李兵告诉记者,自己和镇长获悉群众受灾后立刻赶到现场,征得祝西勇和县交通局同意后,采取后墙凿洞、堂屋挖渠的方法,才将室内积水排到东边低凹的荒地里。排除了险情后三方商议,让交通局结算抢险施工的机器和人员费用,并对祝西勇的受灾赔付1000元。吴李兵来云阳镇工作半年,他说此前情况自己并不知情,但县交通局作为道路维修的主体单位,工程配套的路边排水渠不能正常排水,形成倒灌溢进村民家,理应对造成的损失担责。
他还给记者出示两份镇政府的红头文件。一份内容提出“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避免群众的生命财产蒙受损失,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恳请交通局进行实地查看,制定可行性解决方案,并尽快实施”。另外一份是要求交通局兑现抢险费和赔偿承诺,“但由于祝西勇提高了赔付额度,所以没有递给县交通局。”
“垃圾堵塞排水渠清理可解决”
泾阳县交通局副局长张小春对此并不认可,他表示根据《公路法》规定,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不允许有临时或永久建筑。村委会和镇政府就不应该批复路边这些宅基地。乡道中宋路2007年维修加固时,对路两边的排水渠进行过测量硬化,确认完全可以满足排水需求。8月30日为排除祝西勇家积水采取的凿洞挖渠措施,自己认为根本没必要。把门前的排水渠疏通了,积水自然就从北向南排走了。承诺给祝西勇家的1000元钱是救济款,若被说成赔偿款,县交通局是不会认可这笔账的。
记者在受灾现场看到,除了祝西勇家之外,邻居马娟等几户人家因为在大雨前用黄土在门前垒起保护墙,才防止了雨水倒灌之灾。开商店的咎卫平说,他们几户门前排水渠在大雨天倒灌溢水的情况存在多年了,顾客经常踩着泥水购物。自己房子也因长期泡在水里成了危房,被迫加高地基重新翻盖。村小学老校长郭栓友称,门前排水渠以前是土渠,从南到北排水至泾惠渠很顺畅。2007年水渠硬化后,他们几户在大雨天就经常发生险情,自家卖馒头的房客也被迫搬走了。
村支书闫建文回忆道,2007年中宋路两边的水渠硬化后,祝西勇和两边十户邻居就反映门前流水不畅。自己和村主任分析认为南边水渠有些高,导致由北向南的水流形成涌塞。闫建文称自己和村主任多次找县交通局和镇政府反映,但交通局称排水渠没有问题,镇政府认为不在职权范围之内,让找交通局解决。“镇政府、县交通局都说不关自己的事情,我只能让这十几户村民在门口想自己的防汛办法。”
张小春再次向记者强调,8月30日之后,交通局再次对90米长排水渠进行了测量,发现落差有40厘米,完全满足排水需求。发生排水渠倒灌溢水主要原因是渠内垃圾常年堆积没有及时清理造成了堵塞。张小春说,虽然路两边的排水渠由县交通局负责平时的清理维护,但村庄内的这一段排水渠村民理应负起维护的主要责任。“我们正在清理排水渠的垃圾,干净后可以进行排水试验,以此证明排水通畅。”得知村委会、镇政府和县交通局都认为责任不在自己的消息后,受灾的几户群众陷入茫然,自问:“难道就要让我们自认倒霉?”
文/图本报记者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