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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冯颖)在2014年全国旅游局长研讨班上,国家旅游局部署迎接全国人大旅游法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要求旅游行业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对旅游业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推进旅游法的贯彻落实。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通报了全国人大关于旅游法执法检查的有关安排和检查重点。她说,2014年全国人大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时,张德江委员长提出要把旅游法的执法检查纳入本年度立法检查项目,是因为旅游业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是监督的重点。本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督促旅游法的有效实施,使旅游业不仅有法可依,而且做到有法必依。国家旅游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认为这是对旅游法进一步贯彻落实的最好推动,可以促进各方面特别是各级政府更好地理解旅游业综合协调机制和机构的重要性,更好地把握旅游业各项制度规则和职能设置的特点要求,更好地按照市场规则的要求去判断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
杜一力说,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的时间为7月到12月,共检查13个省区市。从9月1日起,检查组分别到部分省区进行检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此次全国人大旅游法执法检查确定了5个重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情况、健全旅游发展管理体制机制情况、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情况、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情况。她表示,各地在组织总结和检查工作时要把握好两个基本精神:首先,要从建立长远规范的市场规则出发,客观反映和分析评价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其次,各方面的检查重点也都应当从旅游业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的制度建设的高度总结经验,分析问题。
杜一力表示,中国旅游业正在进入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的新阶段,旅游行业必须做到有法会用,有法敢用,保持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只有坚决落实旅游法,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