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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李琼燕 通讯员 冯伟)新学期伊始,按照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陕西省各级团组织“青少年成长导师”法律服务团将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服务。
在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司法厅今年联合开展“律师服务青年,青春共促和谐”知心律师助成长活动中,省、市、县三级团组织共聘任220名“青少年成长导师”,同时聘任其中118名律师担任市县两级团组织法律顾问,聘任期限为2014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5日。“青少年成长导师”的主要职责是:每月在各级团组织建立的12355青少年服务台或“青春驿站”面向青少年集中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受理青少年权益个案,关注并适时回应涉及青少年的社会热点事件。
全省广大青少年及家长如需涉及青少年的法律咨询、维护权益等方面的服务,请拨打本地团委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