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 (雷青春 记者 成全勃)8月22日,彬县法院北极法庭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时,发现结婚证上被告张先生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一询问才知道,原来结婚证上的名字竟然是被告张先生弟弟的名字。
面对法官的疑问,张先生解释说自己的名字和弟弟的名字只有一字之差,他们办理结婚证是20年前的事情了,当时都是在辖区乡政府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能是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写错了。原告马女士也觉得不可思议,她说结婚证自从办理下来一直就在柜子里面放着,平时从来就没有翻看过,她和本案被告张先生在一起生活了20年,他们的女儿今年都17岁了,这些年除了张先生她不可能和别的人在一起生活。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本案张先生和马女士是没有婚姻关系的,但是考虑到双方是在20年前就已经在一起生活了,结婚证上的名字虽然有误,但原、被告双方事实婚姻是存在的。最后法官调查询问了被告张先生的弟弟之后,确定事情如原、被告所说的一样,按照婚姻纠纷案件进行处理,最终本案得以顺利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