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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讯(李青)三亚市物价局日前透露,今年国庆期间仍将执行政府指导价,各类客房销售价格原则上按照2013年国庆期间客房核准备案价格执行,管理时限结束,政府指导价格管理自行终止。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要求,2013年国庆期间客房价格已核准备案的旅游饭店,无须申报;转型、扩建、新开业或需要下调客房价格的旅游饭店经营者,须于8月11日前将国庆期间的各类客房的具体销售价格,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同时,各旅游饭店经营者必须于9月22日前,在本旅游饭店总服务台等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标准客房实际销售价格。
据悉,三亚将在国庆节前及国庆期间对重点区域的旅游饭店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价格备案、政府指导价及价格公示等行为,将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