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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曝光,身为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辛店中队中队长的杨小荣,竟然驾驶套牌车上路。据了解,杨小荣已被处30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并被诫勉谈话。对此,有网友提出质疑,这样处罚是否过轻。
8月1日上午10时左右,在绥德县南关一超市对面,一名穿警服的男子驾驶着一辆牌照为陕K13635桑塔纳轿车在街上买东西,而驾车男子为交警大队辛店中队中队长杨小荣。有网友发现,杨小荣疑驾驶套牌车,并将此消息发布在网上。据了解,陕K13635牌照原属一位姓赵的车主,车型为奥拓出租车,但因该车多年未进行年审,已被销户。记者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发现,这个牌照上还有三条违法信息,分别为2008年、2012年、2014年,其中后两条在绥德县城。
此事被网友曝光后,不少网友跟帖表示应当严惩。8月3日,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官方微博表示,杨小荣驾驶借来的陕K13635牌照轿车,该车所挂车牌系另一辆机动车号牌,事实清楚,根据有关法规,对号牌予以收缴,同时对其予以罚款30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进行诫勉谈话。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有网友表示“不服。”网友“嘻兮C”说:“知法犯法,不能如此草草了事,这样的公职人员真的还能再去执法吗?希望能重视。”
昨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只是套用他人的车牌,则处3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但经查验,如号牌为非法获得,经车管所检验,系假牌的话,则处5000元罚款、记12分,并拘留15日。
华商报记者昨日下午查询时发现,杨小荣本人的驾驶证并未被记12分,至于什么原因还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