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为有效保障行车安全和提高公路通行效率,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广泛征求交通参与者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经过多次实地查勘调研,结合道路交通监控设备使用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修订后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保持原公路部门设置的道路限速值基础上,报请上级交管部门批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起拍速度进行了调整,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