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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榆中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将犯罪嫌疑人黎某某、魏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明,嫌疑人黎某某伙同魏某某在榆中县桑园子村开设加工厂,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铭帝”、“海螺”、“西北金”、“佳丰”、“中财”等品牌的注册商标标识。2014年7月9日,魏某某向胡某(另案处理)销售非法制造的“铭帝”注册商标标识80卷44400件;同日,魏某某在高滩开发区160号销售非法制造的“铭帝”注册商标标识时,被警方抓获,并查获其非法制造的“铭帝”注册商标标识19卷10545件;2014年7月28日,侦查人员在加工厂内查获非法制造的“铭帝”注册商标标识8650件、“西北金”注册商标标识1078098件、“佳丰”注册商标标识239736件。(通讯员 张辉 记者 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