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一位外地来榆的投资者曾向记者抱怨:“说实话,对我们来说审批手续复杂就是最大的障碍。通常一个项目各种审批手续都跑下来,可能两三年时间都过去了。”各类审批手续繁杂、审批难、耗时长曾是制约许多地方发展的“障碍”,榆林也不例外,许多投资者因此望而却步,榆林百姓也被其所累。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全面开展的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就是在做权力的“减法”——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收费标准,为榆林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014年1月份,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及时调整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中印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十分重视,陆治原市长、高中印副市长多次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并专题听取汇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调整后,由市编办牵头、成员部门配合下,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最新精神和中、省下放文件的精神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起草印发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榆林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五条标准》《榆林市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并在市政府网站和榆林日报等媒体进行公告。
6月初,市审改办分4组,按照“五个一律取消”原则,即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事项一律取消;市上规定的带有审批和管理性质的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全市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该取消的一律取消;部门自行设立的审批事项,由部门自行清理,一律取消;资质资格许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取消。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事项。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市级51个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
7月14日到7月18日以市政府名义组成6个督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分赴12个县区,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导。
到目前为止,第六轮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涉及51个部门,共有审批事项353项,较上轮增加105项。第一批取消审批事项34项,下放县区审批事项42项,将5项行政审批项目合并为2项,减少了3项。本轮共精简行政审批事项79项。
除了承接中省下放和精简我市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这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还有一项重要的清理任务,就是清理市政府带有审批和管理性质的“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指的是市政府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政府能够反复使用、普遍适用、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文件,是地方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服务经济社会事务、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依据和手段。近年来,榆林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落实、实施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制定、研究、出台,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比较严重;另一方面部门保护主义的倾向比较严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时候,有意无意地违反上位法的规定,违规设立一些审批事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的规定,这个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不利于维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权益。因此有人说:“真正对企业、法人、公民设置障碍的也是‘红头文件’。”
鉴于这种情况,今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5个年度为界,按照6个“从严”保留进行清理的原则:一是“一票否决”事项从严;二是破解我市发展瓶颈的从严;三是涉及“规划立市”的事项从严;四是重大民生问题的从严;五是上位法已明确的从严;六是省上有文件规定,清理期间未要求取消和停止,且需加强的从严。重点清理了从2008年至2013年,以市政府下发的带有审批和管理性质的“红头文件”共计104件。经过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最后保留17项,清理87项,清理率达到85%以上。
截至目前为止,我市承接中、省行政审批事项名单、市级第六轮第一批取消和下放县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名单,以及市政府带有审批和管理行政的“红头文件”的保留和清理名单即将向社会公布。有人评价说:“这次清理力度很大,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清理。”“这次改革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精简审批管理事项,发挥政府服务社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