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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刘晓军)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近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重申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婚礼葬礼之外的其他事宜一律不准以任何方式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在办理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事宜中确需宴请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办理,邀请宾客须严格控制在200人(20桌)以内,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迎送车辆不得超过6辆。
《通知》要求,非亲戚人员随礼不得超过200元;严禁搞变通收受礼品、礼金等钱物;严禁以收多记少、更改礼金簿、暗设礼账等方式变相收受礼金或支付凭证等;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擅自改变申报的时间、地点和人数规模;严禁动用公车;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任何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费用;严禁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
《通知》强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
据悉,该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