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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日起,汉中市禁止企业生产散装食用油,零售商也不得销售散装食用油。针对规定出台之前部分零售商储存的散装食用油,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限期售完。
在汉台区东塔路一家粮油店,老板王先生从事多年粮油销售生意,他的店在新规出台以前一直在销售散装食用油。得知8月1日起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他却犯了难。店里库存了好几吨菜籽油,价值近10万元,这可怎么办?
华商报记者走访了城区多家粮油店,店主均表示先期购进储存了一批散装食用油。他们希望食药监部门能够结合实际情况,拿出妥善的解决办法。对于存量较大的经营户适当放宽条件。
昨日,汉中市食药监局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科科长赵梦欣说,7月中旬起,就散装食用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食药监局展开了广泛宣传。考虑到部分经营户购进存量较大,减少经营户的经济损失,他们要求从事散装食用油的经营户,根据存量和销售情况,到所在县区备案,现场核算,限期销售完。(记者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