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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府谷县孤山镇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纪委《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等政策,严格纪律要求,出台了孤山镇婚丧嫁娶相关事宜,对婚丧嫁娶进行严格要求。
严格审批把关,实行报告制度。从今年开始,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填写《府谷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审批表》、《府谷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申报表》、《府谷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公示表》,向镇纪委报告备案,镇纪委将对宴请严格审批把关,对符合规定的,办理事宜前一周在镇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及相关单位监督。
推行个人承诺制度。党员干部在办理婚丧喜庆前,进行廉洁承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持勤俭廉洁要求,及时真实报告有关事宜,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实行事后申报制度。镇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后10日内,将办理情况向镇纪委如实申报。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材料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在这项规定实施以来,镇干部都能严格遵守,“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干部作风有了很好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