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结婚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侯先生和女友去领证时,却苦闷不已,“我没结过婚,但户口簿上却写着已婚。”多番咨询后,侯先生才得知年轻时曾在老家有过一段“事实婚姻”,而如何解除这段婚姻却让他有些迷茫。
登记结婚被告知“已婚”
家住周陵街道办王车村的侯先生今年48岁,5月份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女友,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决定登记结婚。
本月上旬一天,侯先生和女友前往渭城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工作人员称,他户口簿上显示为已婚,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侯先生有些纳闷,“我没结过婚,怎么会是已婚?”
侯先生称,自己的户口簿是母亲在世时办的,自己一直没注意过上面的婚姻状况。
在侯先生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写着已婚两字,其户口在2004年5月从周陵派出所迁到了文汇路派出所。
婚姻状态什么时候成已婚的?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文汇路派出所户籍室一民警称,侯先生的户口是2004年从周陵迁过来的,迁过来时已经是已婚状态,需要去原始户籍所在地查询。
户籍查询
曾有事实婚姻没领证
28日,渭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查询了侯先生的个人信息记录,记录显示侯先生从未有过结婚记录。
“他1988年就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婚姻登记处系统是从2003年10月份启用的,只能查到2003年以后的登记信息,2003年以前结婚登记都是在各街道、乡镇,需要去街办查询。”工作人员称。
在侯先生的原始户籍所在地周陵派出所,周陵派出所一民警表示,他们查询了相关记录,早在1994年2月之前,侯先生有过一段事实婚姻,其母亲办户口时,将儿子信息更改为已婚,当时民警也进行了确认,其的确在村里有一个媳妇。
对此说法,侯先生称,自己以前的确有个媳妇,但是两人没有结婚,就是在农村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这怎么能算结婚?”事实婚姻一说,侯先生听得是云里雾里,坚持要求民警为自己改正已婚记录。
如何解决
找前妻解除婚姻关系
“以前农村很多都是办个酒席婚礼,没领结婚证就算结婚,但这属于事实婚姻,法律是认可的,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事实婚姻的说法才被取消。”民警称,“我们不能随便更改信息,婚姻还牵扯到财产等问题。侯先生可以找之前的媳妇到法院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司法部门开具证明,才能修改户口簿上的信息。”
民警的解释仍让侯先生一脸的茫然,“我以前的媳妇都不知道在哪呢?”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玮平表示,事实婚姻只有法院才能认定,派出所只能依据法院判决、结婚证等法律文件更改居民个人信息,侯先生可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此事。记者刘军伟 实习生马冬冬
相关链接
何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