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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生
上半年,陕西省民生支出完成1523.5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0.2%,增长10.23%,主要支出情况:
就业方面——陕西省财政提前预拨各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17.29亿元,支持各市区就业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07亿元,至6月底,全省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2亿元,直接扶持创业3.47万人,带动就业11.5万人。
社保方面——支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连涨,从今年1月1日起,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97元,全省173.3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受益。对农村“八大员”等15个群体工龄补助、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生活补贴、上世纪60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助、企业2013年9月30日前因病或因公死亡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照10%的增长幅度进行了调整。
医疗方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政府补助水平,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从2013年的人均365元提高到人均430元,其中,政府补助从2013年的人均300元提高到人均35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2013年的65元提高到每人80元;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2013年的人均不低于300元,提高到人均350元。及时下达中省补助资金65.6亿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5.6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亿元。完善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对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生活困难的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
教育方面——学前一年达到平均每生每年1150元,支持免除了50.79万名学前一年在园幼儿保教费;将学前阶段残疾儿童全部纳入免保教费范围,并按照每生每天3元、每年250天补助标准为10.16万名学前一年贫困幼儿补助生活费。按照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特殊教育学校1100元的标准,为9759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补助公用经费,免除了366万名中小学生学杂费;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省覆盖,惠及235.37万名中小学生;37.2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26.67万名高中贫困生、7.26万名中职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累计免除了15.9万名中职学生学费;累计安排2.47亿元,推进普通高中发展。按照高职院校9000元、本科高校12000元标准,下达资金44亿元,为省属高校补助公用经费。
保障性住房方面——今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43.01万套,基本建成31万套,目标任务连续4年位居全国前列,资金筹集任务十分艰巨。省财政通过年初预算和省级地方债安排补助资金34.2亿元,确保了省级补助“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目前,已下达中省补助资金63.6亿元,完成中省补助资金支出61.75%。创新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模式,会同住建部门、陕西省保障房公司等,积极研究利用开行贷款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与国开行陕西分行联合制订了“陕西省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360亿元省级融资方案,制定了《陕西省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保证开行贷款资金合规使用。目前,我省7个市(区)34个项目已经得到了开行贷款资金60亿元,有力推动了棚户区改造工作。
移民搬迁方面——整合下达资金41.53亿元,支持陕南移民搬迁新开工建设436个集中安置项目、4.7万户安置房,占全年安置任务的79%。
治霾方面——省财政筹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亿元,主要用于燃煤锅炉拆除奖励,钢铁、水泥、火电等三大行业除尘设施改造,“黄标车”淘汰补贴,油气回收奖励等。
保增长
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
面对能源价格持续下跌、“营改增”等结构性减收效应集中体现等诸多困难和压力,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加强分析预判,坚持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1-6月份,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54.21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1.26%,增长13.17%,高于全国地方财政收入增幅2个百分点;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640.03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1.36%,增长10.02%。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财政总收入都实现了时间、任务过半的目标。从三大区域看,关中地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37%,陕南地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1.87%,陕北地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76%,市区收入实现全面增长。
支出进度全国第一
今年以来,省财政狠抓财政支出管理,把保障重点支出、提高支出进度,作为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上半年,全省财政支出完成1900.62亿元,占支出调整预算的50.53%,增长10.06%,支出进度居全国第一。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支出增幅较高。从支出结构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比最大,占全省财政支出的16.04%;教育支出位居第二,占全省财政支出的15.8%。
打好“组合拳” 全力支持调结构稳增长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提质增效,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大力培育新的支柱产业。争取中央地方债券资金137亿元,比上年增加17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重点水利工程和公路建设。拨付交通运输资金252.8亿元,支持我省公路建设。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3.45亿元,带动企业自筹资金253.4亿元、银行贷款193.4亿元,重点支持纺织、食品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支持电子信息、光伏、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安排6.03亿元用于小城镇建设,其中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每镇1000万元、31个旅游文化名镇每镇500万元。
二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省财政安排5亿元设立了首只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采取参股创业投资基金、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方式,引导各方面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我省成为继江苏、北京之后全国第3个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省份。完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2014年共安排资金6300万元,支持46家担保机构为1.8万户企业进行担保,新增担保额115.28亿元。
三是加大“三农”投入,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省财政拨付资金54.15亿元,支持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拨付资金11.72亿元,支持引汉济渭、渭河综合整治、汉江综合治理、泾河东庄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入3.9亿元,支持全省10个整镇连片现代粮食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完成85%的项目计划投资任务;预拨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38亿元,支持小麦、玉米、苹果、核桃等政策性农业保险;通过“一卡通”,给城乡群众发放粮食综合补贴、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费、失独家庭补助等惠民补贴资金43.49亿元。
促改革
●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全覆盖。目前,省本级和10个市本级、70个县区已经全面公开了部门预算。到今年年底,所有市县将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明年,省财政厅批复省级单位的部门预算报表要全部公开,并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并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陆续印发了省级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等6个规范公务支出管理的制度办法,以刚性的制度约束公务支出。
●探索编制中长期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我省在编制中期预算方面,起步较早,2008年实施的民生八大工程,就编制了五年民生支出预算,属全国首创。目前,已经开始试编专项资金项目支出三年预算。
●清理规范支出挂钩事项,按照中央清理规范财政支出挂钩事项的要求精神,对各部门项目支出中涉及人均费用达标或与财政支出比例挂钩的项目予以清理,今后不再按挂钩方式安排财政预算;对与财政新增财力挂钩的各项支出进行清理,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根据重点支出的实际需求安排预算资金。
●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报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明年,省级部门都要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将相关公共服务内容纳入政府采购购买范围,提高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省级单位连续结转两年以上仍未使用的预算指标予以收回,对各类专户资金余额统一压缩20%,对连续两年支出进度达不到80%的基金结余予以调整,保障重点支出,共收回和盘活存量资金2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航空、医药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
●深化专项资金改革,从2013年7月起,提前半年征集2014年项目预算,编制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至2014年6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已有80%明确了具体项目,。研发了全省项目库软件系统,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的项目库系统,实现了项目数据大集中,并按年度滚动管理。目前,省级项目库已入库项目4万余项,为专项资金预算尽快下达和执行奠定了基础。今年上半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下达进度达到75%,创历年最高水平。专项资金整合也取得实效,省级专项资金数量由2013年的430多项压减到2014年的202项,优化了支出结构,增强了统筹使用资金的能力。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征集工作已经启动。
●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加快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研究草拟了《陕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围绕“怎么借”、“怎么管”、“怎么还”的问题,对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做了具体规定。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省政府印发执行。
●继续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将来要实行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从而全面反映各级政府真实的财务状况,即政府的财务“家底”,让每一级政府都做到心中有数,每一级政府都家底清楚,知道自己有多少资源资产,知道有多少负债。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今年,对省级部门预算中超过100万以上的项目支出,要求各单位必须填报绩效目标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省级重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确定了52项事关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全程绩效评价,以切实提高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记者 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