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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建于明代的洛南县城隍庙已有几百年历史,但在今年5月却被拆了,如今这里正在盖商业楼。此事引发群众质疑,洛南相关部门则称会选址重建。
附近居民表示很痛心
位于洛南县城华阳路的城隍庙如今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商品楼盘。昨日,一名在此干活的工人称,这里正在建商铺和住宅楼,已建起两栋27层的高层建筑,正对外销售。
城隍庙所处位置属于县城的“黄金地带”。据华商报记者了解,此处正在建的是“皇城广场”项目,对外宣称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主体27层,是集居住、购物、美食、休闲酒店、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建筑群。在“皇城广场”工程项目部,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随后,文广部门负责人帮忙联系项目部负责人,未果。
据了解,原来此处的城隍庙遗存有前殿、中殿、后殿15间,总面积756平方米。据洛南县志记载,该城隍庙为明代创建,清代多次重修,遗存为清代风格建筑。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洛南县城隍庙被当地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附近居民表示很痛心,“不能因为搞商业开发就拆掉了城隍庙”。
楼盘消防通道与城隍庙冲突
昨日,洛南县博物馆馆长张小兵介绍,城隍庙被拆,原因是“皇城广场”项目开发,由于楼盘消防通道与城隍庙相冲突,才拆掉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洛南县文广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闵锋称,城隍庙被拆他们并不清楚。
洛南县文广局一何姓党支部书记称,拆城隍庙,当时县政府开会研究过此事,还有会议纪要,拆掉城隍庙会重新在附近选址重建。有没有相关报批手续?重建的资金来源?他称,可能有报批手续,资金由政府出,开发商负责建设。他认为,县级文保单位、县级政府有权决定对其进行拆建。
2012年12月26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得转让、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将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不得擅自拆除、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