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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省文明委获悉,从今年起,省文明委将对全省所有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
据悉,对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是为了解决我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牌子到手、创建到头”、“重突击、轻常态,重创建、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重结果、轻过程”而导致的“文明单位不少,社会文明程度不高”的问题。
省文明委新修订的《陕西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将原来的文明单位命名之后5年内有效、5年复审一次,改为命名表彰之后,通过陕西省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每年进行创建工作考核测评,坚持有进有出,实行动态管理。省文明办将每半年对国、省两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将对半年测评分数达不到45分的单位发出工作预警,对年度测评分数达不到85分的单位提出黄牌警告,限期一年改进创建工作,第二年创建工作仍达不到85分,省文明办直接报请文明委取消其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对年度测评达不到90分的单位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改正。
年度测评达不到85分的全国文明单位,取消其三年一次的复审资格。退出后的文明单位降为下一级文明单位,经两年以上整改达到条件后方可重新提出创建申请。